尊敬的客戶:
接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,自2024年7月1日起,南昌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和月繳額上下限調整如下:
一、公積金繳存基數(shù)上限不高于南昌市2023年城鎮(zhèn)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,即27752元。
二、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260元(含單位、個人部分),上限為6660元(含單位、個人部分)。
如有疑問,請與我司人事客服專員聯(lián)系。
順祝商祺。
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
2024年6月28日
作者:中國勞動關系網 |
來源:《中國勞動關系網》 |
時間: 2024-06-28 09: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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